2020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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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6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城奥大厦4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代华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胡俞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汤舒畅因病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财广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聘用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桦、刘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