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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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2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

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77号、临2019-079号和临2019-081号公告)。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7月23日实施完毕。鉴于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公司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3.77元/股调整为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3.73元/股,并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宋都股份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80号公告)。2020年8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7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并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85号、临2020-087号公告)。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股份回购期限调整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2019/10/23)起不超过14个月,股份回购资金总额调整成不低于人民币2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并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了《宋都股份关于调整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118号、临2020-120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1、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1月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数量为72,116,82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38%,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2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1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2,037,204.3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回购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3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杭州颂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共计8,250万元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颂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颂都投资”)因资金安排需要,与其参股子公司杭州信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辰置业”),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ZXCJH-20201123003),借款金额8,250万元。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为颂都投资提供信用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8,250万元。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其中授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20-033、临2020-039及临2020-061号公告)。本次为颂都投资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的融资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8.8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2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