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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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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完成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758,020,428股增至775,850,428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75,850,428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附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3.5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3.5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订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