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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10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滨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滨望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3.5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7亿元和6.5亿,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宁波滨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467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滨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滨晖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0.5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5亿元、4亿元和1.5亿,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南京滨晖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0-104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一10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57,096.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06%。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滨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滨望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3.5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7亿元和6.5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宁波滨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467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滨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滨晖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0.5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5亿元、4亿元和1.5亿,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南京滨晖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0亿元及10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宁波滨望公司和南京滨晖公司提供担保在该次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宁波滨望公司和南京滨晖公司提供过担保,担保余额为0。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滨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6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科技园区东一路

法定代表人:吴润良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40.5%股权,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深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9.5%和2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南京滨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30日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0号-bh0008

法定代表人:王赞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公司为宁波滨望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4675亿元;为南京滨晖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5亿元。

3、担保期间:公司为宁波滨望公司提供的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南京滨晖公司提供的担保期限为担保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滨望公司和南京滨晖公司系为项目开发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宁波滨望公司和南京滨晖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57,096.79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06%,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4,01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