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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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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海煜”)持有上市公司26,394,9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954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湖州海煜持有上市公司22,164,249股股票,持股比例4.99999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D座D203室-37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3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9K9A06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经营期限:2017年07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3日

股东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78.36%)、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9.52%)、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0.42%)、马绍晶(0.91%)、尹顺川(0.79%)。

2、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湖州海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州海煜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1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容百科技4,230,651股股票,减持后持有容百科技股票22,164,24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999992%。

3、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26,394,9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954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2,164,249股股票,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92%。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海煜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湖州海煜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容百科技

股票代码 :688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址:浙江省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D座D203室-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6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 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D座D203室-37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3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9K9A06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经营期限:2017年07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3日

股东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78.36%)、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9.52%)、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0.42%)、马绍晶(0.91%)、尹顺川(0.7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6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湖州海煜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海煜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13,165,5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7%。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8,865,714股,减持期间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1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3,165,585股,减持期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1月28日。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湖州海煜已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4,230,6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544%。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26,394,9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954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26,394,900股减少至22,164,249股,持股比例由5.9544%减少至4.999992%。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1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容百科技的股票,合计减持4,230,651股,减持后持有容百科技股票22,164,24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9999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 2020年11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 2020年11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 2020年1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