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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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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0-05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凤亮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孙健因疫情防控要求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谭铁坚因公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西金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牡丹江第二发电厂5号机组关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闫铭钊律师和张禄达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20-05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参加现场会议的8人,独立董事孙健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董凤亮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在黑龙江省区域外市场开发项目中,与公司控股股东一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540 万元。公司董事9人,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熊卓远已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同日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因长期亏损,不能维持正常经营生产,且已资不抵债,公司决定对其开展解散清算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新世纪公司解散清算的相关事宜。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公司同日控股子公司解散清算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20-05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设备”)与华电邹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城热力”)开展项目合作,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540 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熊卓远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电力设备2020年在黑龙江省区域外市场开发项目中,与邹城热力开展项目合作,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540万元。因公司和邹城热力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故上述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情况详见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邹城热力成立于2010年8月,法定代表人张永密,注册地址邹城市三兴路西首路南,注册资金8000 万元。主要业务为热力输配与销售;供热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热力技术服务;购电;售电;电力购销代理(咨询);电力增值服务及综合和能源服务。2019年总资产54,846万元,净资产12,228万元,净利润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电力设备与邹城热力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540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电力设备和邹城热力的上述项目合作,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540万元,其中二期供热管网项目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40万元,二期联络线工程供热管网项目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200万元,具体金额由双方签定承包合同确定。双方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易价格定价。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工程业务板块的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保证公司工程业务板块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司下属公司承接上述项目后,能够有效扩大区域外市场占有率并提升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整体市场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此议案获赞成票8票。关联董事熊卓远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20-053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解散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因长期亏损,不能维持正常经营生产,且已资不抵债,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决定对其开展解散清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世纪公司基本情况

新世纪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是利用日方无偿捐赠给哈尔滨市政府一套日处理量2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我方自行配套发电设备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300万元,股权比例55%;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700万元,股权比例45%。

二、解散清算新世纪公司的必要性

新世纪公司目前处于困境,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一是由于设备老旧及产能不足,导致新世纪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截至2019年底已资不抵债。2019年其总资产263万元,净资产-1103万元,利润总额-444万元。2019年4月25日,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对2018年末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3,237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公告)。二是由于设备健康水平逐年下降,可靠性降低,环保参数不稳定,无法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要求,企业已无力投入进行环保改造,继续运营存在较长环保风险;三是现金流量紧张且无法正常接续,已无金融机构可向新世纪公司提供融资。

鉴于新世纪公司现状,公司为有效减亏控亏,处置低效无效投资,根据公司法和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新世纪公司应依法解散。公司董事会决定启动新世纪公司解散清算工作,并授权公司具体负责办理新世纪公司解散清算的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新世纪公司解散清算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新世纪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占本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均很小,且公司已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