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2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和独立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其中董事吴俊钦女士,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邓乃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林喆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22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孙辰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华佳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向华佳彩提供财务资助并收取资金占用费,有利于华佳彩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23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发展,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为华映科技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数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担保费率由双方在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在不高于市场同类可比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交易。
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上述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依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同时公司以华映科技及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为该笔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拟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依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合计持有华映科技695,833,534股股份,占华映科技总股本25.1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喆先生回避表决(林喆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上述股东之关联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故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其余10名董事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宿利南
注册资本:763,869.97737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为公司控股股东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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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华映科技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具体数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本年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相关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9,412.61万元以及融资租赁融资本息合计人民币16,209.24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本次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进行担保事项,未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额度范围,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2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的发展,满足华佳彩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并按5.5%/年的费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2020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华佳彩由公司出资人民币840,000万元,占华佳彩出资比例93.33%,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为92.05%;福建省海丝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丝股权投资”)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华佳彩出资比例6.67%,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为7.95%。海丝股权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联方,且由于海丝股权投资本次不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华佳彩提供财务资助,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将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方华佳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中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俊
注册资金:9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日
经营范围:从事薄膜晶体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与零部件、电子器件、计算机及其零部件、外围设备的制造生产、研发、设计、进出口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和相关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与货物代理。
华佳彩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840,000万元,占华佳彩出资比例的93.33%,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为92.05%,海丝股权投资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华佳彩出资比例的6.67%,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为7.95%。
华佳彩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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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华佳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资助对象: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用途: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资金占用费:5.5%/年
财务资助期限:36个月,可提前偿还(以最终签定的借款合同日期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佳彩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率参考公司2019年度平均资金成本及市场水平确定,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另一控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0,000万元。
五、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佳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华佳彩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华佳彩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按照公司2019年度平均资金成本及市场水平确定,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华佳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向华佳彩提供财务资助并收取资金占用费,有利于华佳彩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2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需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需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2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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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17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喆
(2)电话:0591-67052590
(3)传真:0591-67052061
(4)电子邮箱:gw@cpttg.com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号)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124号)
特此公告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6
2、投票简称:华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