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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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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7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伟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75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进行修订。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76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决定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相应条款依次顺延。

修订后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77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74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斌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公司监事刘凤田女士委托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75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

● 根据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审计机构的管理要求,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华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3.6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年至今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艳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业 24 年,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 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2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专业技术标准工作,2020年开始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东侠,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4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2019年减少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4、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连续服务年限:两年

6、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2019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韩正萍连续服务2年、李颖服务1年。

中审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审计机构的管理要求,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华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大华与中审华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大华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马一德先生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日,公司监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7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中储股份天津事业部拟开展库房出租服务业务,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3日

至2020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1日、22日(上午 9:30一一下午 4:00)

联 系 人:蒋程

联系电话:010-83673679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二)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0-07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0中储发展SCP003,债券代码:012000964)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0中储发展SCP003

4.债券代码:012000964

5.发行总额:6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81%

7.到期兑付日:2020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佳珍

联系方式:010-83673679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军、路瑶、阴越

联系方式:010-60833860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方式:010-66635929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方式:021-23198708、23198682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