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0-040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3日,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可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风险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4月23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述决议,2020年12月4日,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签订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7274期)》,运用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日,公司子公司上海汇联商厦有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分别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尊享版182天期第119号)(产品代码:SMW300)》及《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尊享版182天期第120号)(产品代码:SMW301)》,分别运用人民币贰仟万元及人民币壹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前,公司已累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额人民币叁亿捌仟万元,总投资额未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授权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7274期)》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

2、产品期限:183天。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银河证券经营活动,补充营运资金。

4、投资收益支付: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产品,银河证券到期一次支付本金及到期收益。

5、提前购回:不可提前购回。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也可能导致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若银河证券出现账户冻结、破产等极端情况下,客户可能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取回本金及收益。

3、市场风险:收益凭证的约定收益率由银河证券公布,客户已参与的收益率不受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影响。同时,本产品存在实际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客户实际收益为负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资金划付延迟或失败,影响客户资金使用安排和流动性。因未设回购或可转让条款,导致客户在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兑付、信息披露等造生影响,导致该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6、电子合同签署风险: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数据传输出现中断、停顿、延迟,传输数据错误,存在黑客攻击,网络服务器出现故障,网络设备及软件系统受到攻击或病毒感染导致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无法传输或传输失败的风险。

(三)公司与银河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尊享版182天期第119号)(产品代码:SMW300)》及《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尊享版182天期第120号)(产品代码:SMW301)》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认购资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及人民币壹亿元。

2、产品期限:182天。

3、募集资金用途:该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海通证券的运营资金。

4、投资收益支付: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产品,海通证券在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5、申购和赎回:产品存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到期自动赎回。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该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挂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利息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性风险:该产品在到期前无法变现,导致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海通证券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导致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3、信用风险:海通证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在最不利情况下,该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产品合同约定偿付。

4、政策法律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该产品业务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该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该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未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三)公司与海通证券无关联关系。

三、防范风险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和监督权,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发现已有不利因素或者判断或有不利因素的,应当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根据公司对投资理财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和会计核算科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统筹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针对操作人员风险,公司拟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实现投资审批、资金出入账、申购赎回操作的分离,同时由专人负责保管资金账户密码并定期修改。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项目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本次公告日前12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上述公告刊载于相应日期的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1、公司投资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等风险投资相比风险可控。另外,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适度投资,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0年3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2020年3月28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