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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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145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持有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1,234,169,2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61%;远东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120,1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90.76%。

● 远东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35,940,2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6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1,120,1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90.63%。

2020年12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的通知,远东控股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质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远东控股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为自身经营,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远东控股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4,1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9.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0%,对应融资余额为62,635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6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5%,对应融资余额为21,000万元。

3、远东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远东控股目前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1993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66,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偿债能力指标:

(4)远东控股目前未发行债券。

(5)远东控股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远东控股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实力雄厚,可利用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长期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与公司交易情况

注:除上述交易外,远东控股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远东控股本次股份质押是为融资提供担保。远东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且持有可变现的多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远东控股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的股票等。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146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远东电池有限公司60%股权

及相关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远东电池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关应收债权的议案》,公司拟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池”)60%股权和公司对远东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应收债权。

首次公开挂牌的转让底价以公司所持有的远东电池60%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11,324.61万元和公司对远东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应收债权67,310.68万元为基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远东电池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关应收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28)。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远东电池60%股权和公司对远东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应收债权。

二、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款支付安排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受让方应为中国500强企业,员工人数5,000人以上(含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5亿元以上,意向受让方应为锂电行业、新能源汽车/二轮车、数码产品、电动工具前五强企业,同时需有利于职工就业,以保证标的企业的平稳过渡及后续发展。受让方需保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事宜。

2、公司对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要求如下: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需向公司提供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意向受让方需向公司出具资产所有权无重大限制承诺书;

(4)意向受让方需向公司提供债权转让款支付方案并且方案经公司审核通过;

(5)意向受让方需出具股权、债权转让款支付不违约,如违约则交易作废,受让方承担违约后果的承诺书;

(5)意向受让方需向公司提供远东电池员工安置方案并且方案经远东电池职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意向受让方需出具妥善安置远东电池员工,如违约则交易作废,受让方承担违约后果的承诺书;

(6)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意向受让方的最终受让资格需由公司按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披露相关公告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意向方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自行承担无法获得资格确认的风险。

如上述材料未提供、上述方案未通过,则相关意向受让方不能参与此次交易。

3、远东电池60%股权对应的转让款公司要求受让方应于出售电池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公司对远东电池及其子公司债权对应转让款90%应于出售电池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三、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锂电池行业头部效应明显,行业竞争激烈,同时受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江西远东电池原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因素影响,公司电池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并持续出现大额亏损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了较大压力,公司结合自身特点聚焦主业剥离电池资产,此次交易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及资产配置,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和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提高股东投资回报,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假设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以底价成交,对公司预计产生的收益为705.29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远东电池60%股权及债权事项将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交易对象、成交价格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受到不可抗力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交易延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后续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