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0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规则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办理大会有关程序方面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书面提交发言的内容要点。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多的在先,发言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六)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八)股东需了解的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大会秘书处咨询。

七、现场股东大会主要程序

(一)主持人根据股东签到情况,宣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本金额的比例。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四)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五)股东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意见,公司相关人员回答提问。

(六)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

(七)投票表决完毕后,宣布休会(由唱票人、记票人、监票人对现场表决结果进行统计,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监票人公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八、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 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卢珍丽、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议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议案

议案: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相关规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世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申请办理以下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分立事项:

1、浙江世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分立至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 浙江世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无资质企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乙级企业。

2、在满足浙江世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转移的前提下,把部分人员、机械设备转移到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人员详细信息如下:

3、资质结构调整前后责任分配

(1)资质结构调整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浙江世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浙江世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2)资质结构调整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浙江世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浙江世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