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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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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008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4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008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2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2,3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6,301,88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2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2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9.9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12月2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9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9年12月19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自身名义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7.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7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0年12月1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130,273.34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3,329.65万元),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19,000万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84,147.0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6,03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详见下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4.35%来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3,48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族激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大族激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