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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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2020-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11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基于前期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开发协议》、《采购框架合同》等基础上签订,实际供货可能受未来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履行存在因交易对手方调整采购计划而导致供货量发生变动的风险。

3、如能按预期执行,将对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速创新”)于2020年12月15日签订了《关于〈采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向飞速创新提供400G SR8光纤模块,协议总金额预计为3,000万元。

公司与飞速创新前身“深圳市宇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针对“光模块10G-100G产品”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针对“光模块400G产品”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于2020年1月1日,针对“光纤模块、高速线缆等产品和/或服务”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在此基础上签订了本补充协议,双方形成了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与飞速创新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协议签订为公司市场业务拓展的日常经营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协议的签订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75791775

成立日期:2009-04-09

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向伟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19号盈峰中心24层

经营范围:软件销售与服务、光电器件、通信设备及器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包装材料及耗材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必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履约能力分析

飞速创新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乙方已开发和生产了型号为【400G SR8】光纤模块,该模块可能适配甲方产品。

基于此,现就【400G SR8】光纤模块的合作事宜在原框架协议基础上,达成如下意见,供双方信守: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订单提供【400G SR8】光纤模块,甲方应及时对该模块进行测试、测验,以评估该模块与其产品的适配度及各项参数是否符合甲方预期要求。

如【400G SR8】光纤模块符合甲方预期要求,双方在未来市场上应秉承诚实守信、合作共赢原则,在【400G SR8】光纤模块的升级及应用方面达成深度合作关系,并建立长期通畅的沟通渠道。

根据未来产品份额及市场需求量估算,双方预测【400G SR8】光纤模块未来合作订单量及销售业绩可达到为【3000】万元。

双方确认并同意,未来【400G SR8】光纤模块实现量产,应按照《采购框架协议》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下达具体订单,并由双方按照确认的交易方式履行各自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14%。如本合同能按预期执行,预计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与交易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飞速创新形成依赖,本次供货产品数量及价格可能因买方需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基于前期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开发协议》、《采购框架合同》等基础上签订,实际供货可能受未来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履行存在因交易对手方调整采购计划而导致供货量发生变动的风险。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年11月1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0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2、《合作开发协议》;

3、《采购框架合同》;

4、《关于〈采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