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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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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武望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1人,其中叶宁华、杨文胜、刘啸峰、张秋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中吴克斌因公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钱建军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孙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3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及

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月4日、12 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今日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 称: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29670025D

注册资本:167370万元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7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武望国

住 所:大同市矿区新平旺大同矿务局办公楼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加工、销售(仅限有许可证的下属机构从事此三项)。机械制造、修理。高岭岩加工、销售,工业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建筑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铁路运输及本公司铁路线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