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20-06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联智行”)于今年完成了增资与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也在积极推进股份制改制等各项工作。为了增强均联智行的独立性,推动其长期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刘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刘元先生将专职担任均联智行董事长兼CEO职务,专注于均联智行未来的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元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时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元先生在任职本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6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制改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联智行”)采用整体发起设立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均联智行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3、成立日期:2016年9月7日
4、注册资本:65,331.0836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冬青路555号5号楼4楼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2L2841
7、法定代表人:刘元
8、经营范围:车辆卫星导航、卫星监控系统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车联网产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信息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股权结构
截止2020年11月30日,均联智行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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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1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004033号),均联智行截止2020年11月30日(基准日)的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086,897,144.7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47,283,663.0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239,613,481.65元。
二、股改方案
(一)股改基准日
2020年11月30日
(二)股改方式
本次改制采用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以均联智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2,239,613,481.65元,按3.4281:1的折股比例,折算为65,331.0836万股,其中净资产中未计入股本部分的人民币158,630.2646万元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均联智行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持有其股权所对应的均联智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按其各自在均联智行的持股比例认购拟设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出资。
(三)股改后公司名称
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审计、评估结果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1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004033号):截至2020年11月30日,均联智行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239,613,481.65元;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1748号):截至2020年11月30日,均联智行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250,000,000.00元。
(五)股本设置
以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0年11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折股依据,按3.4281:1的比例折合股份65,331.083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折股溢价部分人民币158,630.264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拟设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性质为普通股,均同股同权、同股同责、同股同利;拟设股份公司的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以人民币标明。
(六)发起人及股份认购比例
均联智行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按整体变更前其在均联智行的持股比例认购股份公司发行的653,310,836股股份,股份发行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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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改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改的目的是整合智能车联业务板块资源,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均联智行资本实力,并为其在自动驾驶、5G-V2X、车载信息系统和汽车数据服务等领域业务的发展做好准备。
公司与均联智行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均联智行由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其原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注册资本均不发生变化,均联智行的改制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6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暨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与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联智行”)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宁波均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均行”)拟分别出资约人民币3,075万元、人民币1,176万元,合计出资约人民币4,251万元对均联智行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将分别持有均联智行2.6072%和0.9974%股权,合计持有约3.6046%股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动均联智行业务发展,扩大企业经营规模,鼓励管理层向产业前沿领域如自动驾驶、5G-V2X和智慧交通领域的探索,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优化均联智行股权结构,建立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进而推动均胜电子持续稳定高效发展,公司与公司、均联智行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均联智行财务数据作为增资对价基础,并参考市场相关案例,签订增资协议,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拟分别出资约人民币3,075万元、人民币1,176万元,合计出资约人民币4,251万元对均联智行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均联智行约75.0066%股权,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将分别持有均联智行2.6072%和0.9974%股权,合计持有约3.6046%股权,均联智行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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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联智行增资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均联智行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公司副总裁(已离任)、均联智行董事长兼CEO刘元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兼均联智行董事李俊彧女士、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喻凯先生参与本次交易,因此构成关联交易。由于上述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联智行增资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均联智行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公司副总裁(已离任)、均联智行董事长兼CEO刘元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兼均联智行董事李俊彧女士、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喻凯先生参与本次交易,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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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主要由均联智行的国内外管理团队组成,是今年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合伙企业,其成立至今无实际开展业务,没有相关财务数据。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被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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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被增资公司均联智行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增资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被增资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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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均联智行2019年度模拟汇总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对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而非外部投资者的简单增资,因此公司综合均联智行账面净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市场同类激励方案确定增资价格。均联智行2019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6,279,098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1,325,710,531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317,471,962元,各期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半年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对均联智行进行了增资(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对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44)),因此仅以某个净资产值作为增资对价依据并不合理;同时考虑到均联智行的科技型公司属性,若干重要项目尚处于研发投入阶段整体尚未实现盈利,核心人员在业务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完全采用外部投资者的估值即权益评估值也不完全合理。综合上述因素,公司参考市场同类型股权激励方案并结合均联智行账面净资产确定增资价格,即: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拟合计出资约人民币4,251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将合计持有均联智行约3.6046%股权。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甲方: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股改后为“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宁波均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丙方:宁波均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金额及作价
乙方和丙方分别出资约人民币3,075万元、人民币1,176万元,合计出资约人民币4,251万元对甲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乙方和丙方将分别持有甲方2.6072%和0.9974%股权,合计持有甲方约3.6046%股权。
2.出资期限
乙方、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后,将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
3.资金来源
乙方、丙方自筹资金。
4.生效条件
各方签署协议并获得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充分调动与发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建立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推进均联智行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同时增资的资金又有助于均联智行在自动驾驶、5G-V2X、车载信息系统和汽车数据服务等领域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事务所银信评估以2020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1748号),收益法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25,000.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与对应均联智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评估值之间的差异,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计入股权激励费用处理。
预计本次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会对当年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与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的占比较低,影响可控。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近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团队对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喻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联智行管理团队对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
1)均联智行管理团队对其进行增资,有助于激励均联智行管理团队推进智能车联事业部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联智行管理团队对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4,251万元人民币,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均联智行管理团队对其进行增资,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与发挥公司智能车联事业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增资的资金有助于公司智能车联事业部全球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定价方式和价格合理、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本次均联智行管理团队对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团队对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6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近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公告》(编号:临2020-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团队对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编号:临2020-06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20-06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近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团队对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编号:临2020-06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