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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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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6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南证券大厦1楼106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8日

至2021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因融资融券而致股份记录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由该证券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进行表决,该证券公司应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2月23日发布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按规定于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西南证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1年1月7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10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23

联系电话:(023)63786433

传真号码:(023)63786001

联系人:韦先生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南证券

股票代码:600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39.SH)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44,35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3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义务披露人因自有资金安排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西南证券股份总数的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西南证券于2020年7月22日完成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前,重庆高速集团持有西南证券3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因西南证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上述持股占西南证券总股本的比例从发行前的5.31%降至发行后的4.51%(详见西南证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重庆高速集团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西南证券股份24,832,600股,占西南证券总股本0.37%。交易后,重庆高速集团持有275,167,400股,占西南证券总股本4.14%

二、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西南证券股份真实、合法、有效。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任何设定质押、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重庆高速集团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滕英明

2020年12月2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滕英明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