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度获得对公司的政府补助,累计获得政府各类补助资金1,306,716.07元,有关明细具体如下:
1、1月31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市级科技创新奖励,计20,378.00元;
2、1月31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关于市级科技创新奖励,计36,000.00元;
3、1月31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稳岗补贴,计4,654.48元;
4、3月20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计100,147.59元;
5、3月31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资金,计50,000.00元;
6、5月31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公司关于企业创新奖励资金,计2,000.00元;
7、6月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关于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奖励,计60,000.00元;
8、6月12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江苏省认定培育奖金,计150,000.00元;
9、6月20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高港创新奖励,计1,800.00元;
10、6月20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企业创新奖励,计40,000.00元;
11、8月27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省级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计210,000.00元;
12、9月1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专利奖励,计1,800.00元;
13、12月1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区创新十条奖补资金、2019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免申报奖补资金、2020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免申报类奖补资金,计457,736.00元;
14、12月2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补助,计160,000.00元;
15、12月4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高港区省级专利资助,计1,000.00元;
16、12月15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区级科技十条奖励,计11,200.0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2020 年累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为1,306,716.07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53%,预计将对公司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