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139号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5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结合行业政策和竞争优势,充分披露标的资产推广服务业务的成本费用构成,以及预测期内收入和利润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的书面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