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首单债券购回业务顺利实施
⊙记者 卢丹 ○编辑 朱绍勇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近日以总额约24亿元的自有资金完成对“16宏桥01”“16宏桥02”“16宏桥03”公司债券购回,这既是上交所债券市场首单公司债券购回业务,也是境内债券市场首次以平价方式开展的债券购回。
为什么要开展债券购回?市场人士认为,这既是对市场需求的积极响应,也是丰富交易所市场债务管理工具的一项重要创新。债券发行人可通过主动发起债券购回,调整债务期限结构、管理财务成本,同时传递积极信号,改善外部融资环境。债券投资者也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购回申报,提高债券投资管理的灵活性。
前期,在上交所已出台的业务规定中,明确了该项业务的合规性要求、信息披露规范及具体业务流程,以确保市场主体稳妥有序的参与债券购回。上交所明确,对于发行人购回的债券,购回的债券应当及时注销,不得交易或转让;若债券全额购回,发行人应当于债券注销完成后及时申请摘牌。
据悉,上交所近年来不断完善债券市场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债务管理工具的供给与实践,已陆续推出了回售撤销与转售、债券置换及债券购回等多项市场化业务安排,对提升债券市场韧性、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上交所将立足市场实际需求,继续探索多元化的债券市场机制安排,提升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