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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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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

2020-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5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福州嘉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参与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衍”)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基金名称为福州嘉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州嘉衍”或“合伙企业”),福州嘉衍基金募集规模46,520万元,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北京沃衍。公司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福州嘉衍的基金份额。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私募基金的合作主体情况

1. 普通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C座206室

法定代表人:成勇

注册资本:3833.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新材料、高端装备、先进制造、泛半导体和数字技术(工业互联网)相关行业。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北京沃衍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且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北京沃衍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北京沃衍任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北京沃衍份额认购且未任职。

四、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投资的私募投资基金为福州嘉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投资完成后,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基金名称:福州嘉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 基金管理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基金规模:人民币46,520万元

5. 投资人及比例:

6. 基金存续期限:经营期限为3年,合伙期限届满后,经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大会同意,投资期限可延展1年。

7. 投资标的: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先进制造、泛半导体和数字技术(工业互联网)相关行业。其中新材料行业投资额不低于本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2. 合伙期限

自本合伙企业收起出资日起的三(3)年内为投资期限,经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大会同意,投资期限可以延长一(1)年。为免疑义,如合伙企业投资期限根据本条约定延长一年的,合伙企业7年经营期不相应延长。

投资期限届满后,任何实缴资本均不得用于任何投资项目,而只可用于支付合伙企业营运费用,除非是对在投资期限(包括其延展期)届满之日前投资决策委员会已经批准但尚未完成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

3. 认缴出资及方式

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

每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不得低于壹仟万元(10,000,000),但普通合伙人有权单方面决定并接受比该等数额更低但不低于伍佰万元(5,000,000)的认缴出资额。

4. 管理模式及决策机制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北京沃衍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本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事务,并且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以本合伙企业之名义,在其自行认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本合伙企业缔结相关协议,以便能够管理及处分本合伙企业之财产,实现合伙目的。

普通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合伙企业与投资相关事宜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拟由五(5)名成员组成,其中三(3)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内部人士担任,另外二(2)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聘请外部顾问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具体运作规则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会议由管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全部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会议决定由与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2/3)以上(含)同意后方可通过。

(3)普通合伙人负责拟定具体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合伙人会议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比例三分之二(2/3)以上(含)的优先合伙人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南通紫荆华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紫荆海峡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紫荆投资”)可以共同委派一名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投委会会议,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简称“立邦”)可以分别委派一名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投委会会议。观察员对投资委员会决议不享有表决权。观察员享有与投委会成员同等的知情权。普通合伙人应在向投委会成员发出各类会议材料的同一时间以同一方式一视同仁地向观察员提供全部的各类会议材料,无论该观察员是否出席该等投委会会议。会议内容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就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投资行为,任一观察员均有权否决该等项目的进行。观察员参与该等投委会会议产生的费用由其委派方自行承担。

紫荆投资及立邦有权自行决定更换其委派的观察员,但应提前五(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就观察员及各有限合伙人因此了解的合伙人企业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观察员及各有限合伙人应当遵守相关保密义务。

5. 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基于善意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力,并且应对本合伙企业的业务和经营投入必要的时间,以确保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妥善管理。对本合伙企业、其投资项目的投资及退出、及其他活动,普通合伙人应享有管理权及决策权。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本协议中另有明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本合伙企业的管理或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开展任何业务。任何有限合伙人均无权代表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代表本合伙企业行事。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人均无权要求选举、解除或替换普通合伙人。

6. 基金的收益分配机制

因处置某一投资项目而取得的收益净值或从某一被投资企业处取得的分红净值(统称“可分配收益”)将在取得该等可分配收益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分配给所有参与该项投资的合伙人。每个该等合伙人的收益份额将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百分之百(100%)的可分配收益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资本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各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包括但不限于截至该时点所有项目的投资成本、筹建费用和合伙企业运营费用在内的所有已发生费用),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为避免歧义,已退伙但本合伙企业尚未向其退换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资本应计算在内,但退伙的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应收回的财产份额后不再参与分配,也不计算在实缴资本总额基数内。

(2)优先回报。前述用于返还各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的可分配收益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剩余的百分之百(100%)的可分配收益应作为优先回报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比例向各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到的优先回报金额达到其累计实缴资本按照每年百分之八(8%)的单利计算所得的收益。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的各期认缴资本的缴款通知中载明的最后交付日起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回该等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返还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及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前述用于返还各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及支付优先回报的可分配收益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剩余的百分之百(100%)的可分配收益应用于返还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及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直至普通合伙人按照本条(3)项收到的金额占各有限合伙人按照本条(1)、(2)项累计获得的金额及普通合伙人按照本条(3)项累计获得的金额之和的比例等于普通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占本合伙企业资本总额的比例。

(4)追补收益。前述用于返还各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及支付优先回报并返还普通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及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的可分配收益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剩余的百分之百(100%)的可分配收益应作为追补收益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按照本条(4)项收到的追补收益金额达到各有限合伙人按照本条(2)项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按照本条(3)项累计获得的门槛收益及按照本条(4)项累计获得的追补收益之和的20%。

(5)二八分成。前述分配完成后剩余的可分配收益(如有),其中的百分之八十(80%)应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资本比例分配給所有合伙人,百分之二十(20%)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取得的除被投资企业的可分配收益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违约金、利息等),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收入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分配;其中,违约金在各非违约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实缴资本的相对比例分配,后续合伙人缴付的利息在既有合伙人之间按其各自实缴资本的相对比例分配,其他收入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资本比例分配。

7.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投资期限内,本合伙企业每年应按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投资期限满后(包括投资期的延长期),本合伙企业每年应按尚未回收投资成本(普通合伙人于基金的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明确注明的已终止管理的投资项目的成本)的百分之二(2%)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延长期限及清算期无需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8.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由相关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等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 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投资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私募投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利用投资基金平台,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特别风险提示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行业环境以及基金自身管理和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基金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公司作为其有限合伙人,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

由于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投资是否能够最终完成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本次投资未来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