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72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5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对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及建设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及建设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对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及建设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及建设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计划资金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2021年1-3月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2021年1-3月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73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
及建设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6,2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5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西安提标改造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西安市邓家村污水处理厂、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以下简称“邓家村、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了“关于收购并特许经营西安项目的须予披露交易的公告”。按照西安市政府《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一2020年)》的安排,2020年6月开始投资建设邓家村、北石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或“西安提标改造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47,39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4,217万元,由本公司向西安公司增资,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向西安公司增资14,217万元,目前该项增资已经到位。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对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为满足西安提标改造项目资金需求,西安公司拟新增贷款不超过33,200万元,同时,根据提标改造协议约定,西安公司须向西安市水务局提交3,000万元建设履约保函,期限维持至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结束。
根据贷款银行要求,本公司须为上述西安公司贷款及建设履约保函提供保证担保。西安公司以该项目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发公告的其他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71,039.18万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本公司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融资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及对本公司董事会相关授权的的议案》,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西安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2702
2.法定代表人:李杨
3.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及其配套设施、水环境综合治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大气环境治理设施、生态工程设施、生态修复设施、再生水处理设施、新能源供冷供热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环境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及咨询;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能源供冷供热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的技术咨询;水处理设备、排水及自来水配套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新能源设备、可再生能源设备、机械设备、成套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阀门、水泵、管材管件、水处理药剂(除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保养、安装、调试与咨询;环境保护工程、水处理工程、市政供排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能源供冷供热工程、水质监测工程、自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会议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经审计的西安公司资产总额为60,882.60万元、净资产43,406.43万元、负债17,476.17万元、流动资产12,141.18万元、流动负债7,262.12万元、年度营业收入15,075.39万元,净利润2,647.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70%。
截至2020年11月底,未经审计的西安公司资产总额为64,322.05万元、净资产51,945.51万元、负债 12,376.54万元、流动资产18,650.54万元、流动负债6,838.36万元、2020年1-11月营业收入15,309.62万元、净利润3,759.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24%。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西安公司100%股份,西安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西安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33,200万元及3,000万建设履约保函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西安公司以该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及建设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西安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200万元贷款及3,000万建设履约保函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项目贷款须全额用于西安提标改造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71,039.18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76.2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74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
及建设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7,083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咸宁存量项目和咸宁提标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于2008年10月和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签署了《咸宁永安污水处理(BOT)特许经营协议》。武汉公司成立了咸宁分公司负责咸宁永安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咸宁存量项目”)商业运营。咸宁存量项目经营期限30年,项目规模为6万吨/日,总投资约12,007万元。
2017年9月,本公司中标咸宁永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PPP 项目(以下简称 “咸宁提标项目”),咸宁提标项目总投资4,883.82万元。经公司2017年12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对武汉公司增资1,500万元,由武汉公司、咸宁市排水管理处共同成立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公司”),由咸宁公司负责咸宁提标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连同咸宁存量项目资产一并注入咸宁公司。2018年1月25日,咸宁公司注册成立。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对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为满足咸宁存量项目和咸宁提标改造项目资金需求,咸宁公司拟新增贷款不超过6,783万元。根据咸宁提标项目PPP协议,本公司需提供300万元履约保函,维持至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12个月届满后10个工作日。
根据银行要求,本公司须为上述咸宁公司6,783万元贷款及300万元履约保函提供保证担保。咸宁公司以咸宁存量项目和咸宁提标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发公告的其他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71,039.18万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本公司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融资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及对本公司董事会相关授权的的议案》,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咸宁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铁铺村八组
2.法定代表人:曾凡平
3.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及其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再生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水务及环保行业相关设备及材料的生产、供应、销售;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财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咸宁公司资产总额为5,001.14万元、净资产1,627.22万元、负债3,373.91万元、流动资产981.41万元、流动负债3,373.91万元、年度营业收入724.21万元,净利润-26.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46%。
截至2020年11月底,未经审计的咸宁公司资产总额为5,361.5万元、净资产1,984.65万元、负债3,376.85万元、流动资产1,426.63万元、流动负债3,376.85万元、年度营业收入1,074.89万元,净利润357.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98%。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武汉公司100%股权,武汉公司持有咸宁公司99.9999%股份,咸宁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咸宁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及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6,783万元、建设履约保函3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咸宁公司以咸宁存量项目和咸宁提标项目的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及建设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咸宁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783万元贷款及300万元建设履约保函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项目贷款须全额用于咸宁存量项目和咸宁提标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71,039.18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76.2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