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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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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敏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东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乐、梁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份5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6.49%,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195,335,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36.1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仙鹤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因素。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本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仙鹤控股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