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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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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的公告

2021-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64,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5月27日成立。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8日起,将本基金的基金简称调整为“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基金代码保持不变。本基金的基金简称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变更前后的基金简称如下:

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恒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广发恒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10532,C类基金代码:010533)于2020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2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已于2021年1月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月12日。根据统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广发恒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广发恒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2021年1月8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1年1月9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2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22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0年4月19日成立运作。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1月8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1183),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时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销售服务费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其中,对持有期少于30 日(不含)的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业务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三、关于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附件:《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