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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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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1月11日起,农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大通证券、东北证券、光大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新时代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华南、中信期货、安信证券、民生证券、天风证券、西南证券、长江证券、中金财富开始代理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816)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13.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1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1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6.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