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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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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0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公司董事长吴光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发展和年审任务的安排,公司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2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关于向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一《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0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业务发展和年审任务的安排,公司不再续聘大信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喜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2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中喜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情况。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任审计机构大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信事务所已明确其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大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中喜事务所已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5、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3名,从业人员总数1,200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12人,转出77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昱池、沈建平。

(三)业务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营业收入28,410.19万元,净资产3,176.00万元,2019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4,392.66万元,客户数量37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66.26亿元。

(四) 执业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陈昱池,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 A类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执业5年,兼任中喜深圳分所IT审计部门经理,具有16年工作经验, 6年多证券服务业务审计经验,主持过多家新三板、大型集团、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具有普通业务客户的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破产清算、资产重组等鉴证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燕,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17年12月曾先后就职于深圳市华美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5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昱池,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 A类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执业5年,兼任中喜深圳分所IT审计部门经理,具有16年工作经验, 6年多证券服务业务审计经验,主持过多家新三板、大型集团、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具有普通业务客户的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破产清算、资产重组等鉴证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建平,注册会计师,2000年-2008年就职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6次,具体如下: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建平受到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1 次(具体情况已在上表中列示)。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议聘任中喜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相关议案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中喜事务所相关资质,机构、人员、业务、执业、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我们认为,中喜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拟聘任的中喜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中喜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喜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喜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喜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0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吴晓光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发展和年审任务的安排,公司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2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0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2),公司将于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近日,公司收到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其持有公司股份225,695,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6%,系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华讯科技”)书面提交的《关于向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函》,华讯科技提议增加《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华讯科技提议增加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上述规定,新增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0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区8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区8A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志勇

电话:0755-23101922

传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5、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7”,投票简称为“华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本公司(本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公司(本人)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决说明:

1、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 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