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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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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 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3.01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3.02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3.04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3.05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3.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3.07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3.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3.0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3.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3.11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3.12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3.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3.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3.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3.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3.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3.18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3.19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3.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议案名称: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议案名称: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年12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9、议案名称: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房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