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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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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1-002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明亮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推荐及本人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马明亮、詹艳景、魏如山、刘习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轶青、邱苏浩、谢纪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其他董事不单独从公司处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经了解,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提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有碍独立性的情形。经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提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同意提名马明亮、詹艳景、魏如山、刘习德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同意提名赵轶青、邱苏浩、谢纪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将上述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我们同意2019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上述薪酬扣除履职期间已领取的部分后一次性发放。

同意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办理高管人员薪酬兑现等相关事宜。

同意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将列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所属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计划,捐赠金额合计不超过170万元人民币。

同意授权总裁办公会根据实际需要情况,在2021年度对外捐赠计划额度内对具体的捐赠事项进行决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于2021年2月1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2112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附:

马明亮先生个人简历

马明亮,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院长)、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代总裁。

曾任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水泥部部长,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国外工程部总师等职务。

马明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明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明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詹艳景女士个人简历

詹艳景女士,生于1963年1月,1983年8月,获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5月,获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詹女士在财务会计及资本运作方面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

工作经历:1983年8月至1999年4月,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河南柴油机厂总经济师、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1999年4月至2005年4月,任北京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计划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5年5月至2019年8月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2019年8月至今,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9年9月至今,任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2月至今,任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詹艳景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詹艳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詹艳景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如山先生个人简历

魏如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7月至2020年2月,历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目前,兼任中建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魏如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魏如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如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习德先生个人简历

刘习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在北京玻璃钢研究院工作;1988年8月至1998年7月,任国家建材局科技司科管处、综合处副处长;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国家建材局外事司技术合作处处长;2000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局调研员;2002年5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中材集团公司投资部部长;2003年11月至2005年10月,任中材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中材集团公司科技部部长;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任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3 月,任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任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11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9月至今,任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中材(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11月至今,任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刘习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习德先生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方案落实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截至公告披露日,刘习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习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轶青女士个人简历

赵轶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4年12月出生,民族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00年4月至2003年6月,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经理;2003年7月至2010年3月,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部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2010年3月至2018年1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董事、项目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经初步核查,赵轶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有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邱苏浩先生个人简历

邱苏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0年6月出生,2008年,获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当选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邱苏浩先生1986年2月至1987年5月,任国家建材局投资管理司助理工程师;1987年6月至1989年9月,任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89年9月至1995年5月,任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项目五部工程师;1995年5月至2009年12月,先后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建化公司项目一部经理、国投海南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建化公司贸易部经理、国投资产管理公司资深项目经理、国投海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10年1月至2020年6月,先后任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山西大区总经理、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总监、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海南大区总经理、国环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委员。

经初步核查,邱苏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有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谢纪刚先生个人简历

谢纪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1月出生,北京交通大学工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自2007年以来从事企业并购方面的相关研究,研究方向主要为并购市场、并购估值、并购风险管理、并购会计与审计等,主持及参与了企业并购、内部控制、合并会计、并购后评价等数十项课题,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规范、内部审计领域较为熟悉。谢纪刚先生自2008年10月至今,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系任教,主要教授《会计学原理》、《企业风险管理》、《企业并购》、《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课程。

经初步核查,谢纪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有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1-003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卢新华、周立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监事不单独从公司处领取薪酬。

本次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合法。

同意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列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3日

附:

卢新华先生个人简历

卢新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生于1965年11月,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10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2007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总法律顾问;2016年9月至2020年2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2月至今,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0年11月至今,任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今,任中建材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

卢新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卢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立珍女士个人简历

周立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9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全国建材行业劳动模范。2002年至2014年,先后在今日女报社、经济日报集团服装时报社、中国建材报社等单位担任主编、主任等职务;2014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担任苏州国建慧投矿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玻电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信投(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周立珍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周立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立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1-004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公司211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日

至2021年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00(3.01、3.02、3.03、3.04)、4.00(4.01、4.02、4.03)、5.00(5.01、5.02)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7层709室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1月29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举行。

(二)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东

联系电话:022-86341590,传真:022-86341588

电子邮箱:sinoma-ec@sinoma-ec.cn

(三)参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若网络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公司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