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1-001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8日以会议通知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冷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1-002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南瑞”)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1,7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2、2018年12月13日,公司公布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19年2月2日,公司公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4、2019年2月13日,公司公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公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2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公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2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年3月6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990人,授予数量为38,451,000股。

8、2019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预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307股。同时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回购价格由9.08元/股调整为8.71元/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2019年11月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月10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9、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预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5,331股。同时因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回购价格由8.71元/股调整为8.42元/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0、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张东忱、王渊、臧峰、王磊、李东辉、陆剑峰、刘国华、陈雷是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中张东忱2019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王渊、臧峰、王磊3人已主动辞职;李东辉、陆剑峰、刘国华、陈雷4人已调离公司。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述8人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2019年,公司因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08元/股调整为8.71元/股,具体详见2019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0年,公司因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71元/股调整为8.42元/股,具体详见2020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1,700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总数的0.63%,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05%。具体情况如下:

注1:张东忱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根据对应标准系数计算,其所持有的7,750股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应予以回购,剩余23,250股予以保留。

注2:李东辉因岗位调动,可继续持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期间享有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24个月折算确定,即2019年、2020年考核年度对应的股票数量全部保留),共计38,450股。

注3:陆剑峰因岗位调动,可继续持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期间享有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24个月折算确定,即2019年、2020年考核年度对应的股票数量全部保留),共计47,800股。

注4:刘国华因岗位调动,可继续持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期间享有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24个月折算确定,即2019年、2020年考核年度对应的股票数量全部保留),共计21,750股。

注5:陈雷因岗位调动,可继续持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期间享有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24个月折算确定,即2019年、2020年考核年度对应的股票数量全部保留),共计37,950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1,700股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金总额为2,035,11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1、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有8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上述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东忱2019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王渊、臧峰、王磊3人已主动辞职;李东辉、陆剑峰、刘国华、陈雷4人已调离公司。上述回购并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并注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相关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张东忱等8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上述8人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41,700股,其中张东忱2019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王渊、臧峰、王磊3人已主动辞职;李东辉、陆剑峰、刘国华、陈雷4人已调离公司。上述回购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相关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

(三)律师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电南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还须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七、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南瑞”)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的张东忱、王渊、臧峰、王磊、李东辉、陆剑峰、刘国华、陈雷8人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1,7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8.42元/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2,035,11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21,735,487股减少至4,621,493,78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621,735,487元减少至人民币4,621,493,78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2月28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25-81087102

5、传真:025-83422355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南瑞”)监事会于2021年1月8日以会议通知召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江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张东忱等8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上述8人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41,700股,其中张东忱2019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王渊、臧峰、王磊3人已主动辞职;李东辉、陆剑峰、刘国华、陈雷4人已调离公司。上述回购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相关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