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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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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12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包括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公司查询了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显示,自查期间,除以下7人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

上述人员之中,刘明礼在敏感期间进行了公司股票交易,其相关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况。其本人已认识到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应在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出于审慎性原则,该核查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权益。

除刘明礼外,其他6名核查人员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在本激励计划的筹划过程中,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本激励计划公告之前,公司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自查期间,相关人员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易伟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董事陈玉罡先生、姜帆先生、刘卫兵先生、肖珂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熊振华先生、孔线宁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3、董事会秘书汪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3、 议案4、议案5、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7、议案8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8为累积投票议案,已对议案8各子议案进行表决,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议案 1、议案 2、议案3、 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峻珲、付晶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