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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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达成和解的公告

2021-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达成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和解,公司撤诉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案由:合同纠纷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网剧投资拍摄预付款15,000万元的收回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根据会计准则,公司上述款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4,500万元将予以转回,最终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经审计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就公司与东阳奇树有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树有鱼”)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二、诉讼和解的情况

近日,公司与奇树有鱼就上述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奇树有鱼同意于和解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解除双方签署的联合投资合同及其两份补充协议,奇树有鱼应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公司向其支付的15,000万元投资款退还至公司账户。

(二)如奇树有鱼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全额退还15,000万元投资款,则奇树有鱼应就未退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15,000万元投资款全额返还公司之日止。

(三)在奇树有鱼全额退还15,000万元投资款后,双方不再享有和承担本案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应于全额收到15,000万元投资款及逾期违约金(如有)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本案的撤诉请求。

公司已收到奇树有鱼返还的项目投资款15,000万元。2021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沪01民初352号】,准许原告瀚叶股份撤回对被告奇树有鱼的起诉,本次案件受理费873,297.92元,减半收取436,648.96元,由公司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奇树有鱼达成和解,收回上述15,000万元网剧投资拍摄预付款,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根据会计准则,公司上述款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4,500万元将予以转回,最终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经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