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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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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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0份。
3、本基金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4、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和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2个月,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