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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1-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00544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1年2月13日。若截至2021年2月1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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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0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本次披露2020年第4季度报告的基金:

以上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1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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