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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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04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夏雪松先生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2人,按照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264,513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825%。

表决情况:夏雪松董事和朱湘凯董事为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0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沈雁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06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264,513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月26日。

一、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和相关管理办法。

2、2017年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3、2017年12月29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和相关管理办法。

4、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9日,授予价格为8.60元/股,授予人数为333名,授予数量为7,780,000股。

5、2018年1月26日,公司完成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332名,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7,770,000股。

6、2018年10月31日,公司对91,9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7,678,056股。

7、2019年6月28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77,307,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首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9,981,473股。

8、2019年12月12日,公司对1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9,851,473股。

9、2020年2月3日,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共计3,291,031股上市流通,首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6,560,442股。

10、2020年12月11日,公司对152,206股首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6,408,236股。

二、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届满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自2021年1月26日起,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将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度宝信软件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达标条件。具体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业绩考核指标详细情况详见附件。

(三)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综合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均为“A”及以上,其他激励对象均为“较优秀”及以上,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均为1。

(四)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1、宝信软件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三、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情况

根据宝信软件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2人,按照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264,513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825%。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月26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64,513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对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3、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07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部分首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退出激励计划,公司对他们持有的总计176,431股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A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随之减少。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5,615,252元。”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5,438,821元。”

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5,615,252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858,175,252股,占74.26%;境内上市外资股297,440,000股,占25.74%。

修改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5,438,821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857,998,821股,占74.26%;境内上市外资股297,440,000股,占25.74%。”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审议决定修改上述条款。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