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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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督促公司尽快回复前期
问询函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1-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ST金花 公告编号:临2021-00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督促公司尽快回复前期

问询函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督促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回复前期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1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分别于2020年11月3日、2020年12月10日就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未执行划款指令事项发出问询函。截至目前,公司多次延期,未能回复。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和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 条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稳定,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未执行划款指令事项涉及公司资金安全,我部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充分披露目前的进展。你公司应当尽快落实问询函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目前,股东金花投资目前持有上市公司19.14%股权,已被100%质押及轮候冻结。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股20.35%,已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结合股份冻结及质押的具体情况,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前述问询函回复中明确并披露金花投资对公司当前控制权状态的意见以及未来安排,说明上述股份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司法拍卖风险,以及对公司控制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我部将严肃处理。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问题核实并予以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