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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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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1-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0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6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提交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中信建投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0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到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22日,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独立董事虞世全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虞世全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虞世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虞世全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公告日,虞世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虞世全先生任职年限满6年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虞世全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虞世全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虞世全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