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1-001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陆家嘴信托˙山水园17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预计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向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购买为期12个月的“陆家嘴信托˙山水园17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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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理财业务的分类、分级审批程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等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目前公司理财产品管理主要分为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对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按年度金额预计后报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按每个具体产品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各类理财产品由管理层在批准并授权的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受托人: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陆家嘴信托˙山水园17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产品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预期收益率:产品为非保本收益型,预计收益7.3%/年。
6、履约担保:无。
7、合同签署日期:尚未签署正式合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为债权类资产,具体产品为“陆家嘴信托˙山水园17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三)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最终使用方相关其他情况
1、资金最终使用方
名称:常州嘉宏高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宏高瞻”)
目标公司:常州嘉宏中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宏中吴”)
资金最终使用的项目:用于认购嘉宏高瞻在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发行的私募债。嘉宏高瞻获得资金后,向嘉宏中吴提供借款,由其用于名下常州市新北区空港国际星光城项目的开发建设。
嘉宏高瞻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60.48万元,总资产为47,104.56万元,净资产为4,939.5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末的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975.13万元,总资产为53,332.40万元,净资产为3,964.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嘉宏中吴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的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7.58万元,总资产为86,895.05万元,净资产为1,982.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状况:嘉宏高瞻成立于2019年8月29日,是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经纬一路北侧、粮管所路西侧地块的开发主体。嘉宏中吴成立于2020年7月8日,系负责常州新北区罗溪镇的宗地编号为BL020302-01的土地用款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
股权架构:常州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宏地产”)持有嘉宏高瞻100%股权,嘉宏高瞻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刘康先生。常州万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嘉宏中吴100%股权,嘉宏地产持有常州万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系嘉宏中吴的实际控股股东,即嘉宏中吴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刘康先生。
根据陆家嘴信托2020年11月23日获取的人行《企业信用报告》,嘉宏高瞻有1笔未结信贷记录,系长期借款,金额18,888万元,有银行承兑汇票1050万元。共有0条欠税记录、0条民事判决记录、0条强制执行记录、0条行政处罚记录。根据陆家嘴信托2020年11月16日获取的人行《企业信用报告》,嘉宏中吴无信贷记录。共有0条欠税记录、0条民事判决记录、0条强制执行记录、0条行政处罚记录。
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嘉宏高瞻和嘉宏中吴均无正在进行或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亦未发现嘉宏高瞻和嘉宏中吴存在被执行及失信被执行记录。
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抵押人/保证人:江阴嘉宏雅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宏雅居”)
出质人:常州嘉宏万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宏万丰”)
保证人: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居乐集团”)
保证人: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雅居乐”)
主要措施:
(1)土地抵押
嘉宏雅居以其持有的无锡市江阴市万达西地块向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并于首期放款后1个月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动态抵押率不超过70%。
(2)股权质押
嘉宏万丰以其持有的嘉宏雅居100%股权为信托计划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在首期房款后20日内办理完毕。
(3)保证担保
雅居乐集团、番禺雅居乐和嘉宏雅居为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其他监控措施
①章证照共管
抵押宽限期内,对抵押地块项目公司的章、证、照进行共管。
②资金监管
信托存续期间对信托资金使用及抵押地块项目销售回款资金进行监管。
③提前赎回设置
按抵押物实际去化进度提前赎回,住宅去化率达30%、50%、70%时,对应赎回或提留不低于信托本金的20%、50%、100%。
④对抵押人的监管
抵押人嘉宏雅居对外融资、担保、分红、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需经陆家嘴信托同意。
⑤对保证人监管
在首期届满9个月后,如雅居乐集团发生评级下调、展望负面或其他重大不利舆情的,陆家嘴信托有权要求其提前赎回债券。
3、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资金的最终使用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本次购买信托产品,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为风险适中。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预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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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陆家嘴信托2017~2019 年的年报摘要显示,其主要指标:营业收入分别为12.19亿元、11.37亿元和14.45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96 亿元、4.41亿元和6.25亿元;资产总计分别为81.09 亿元、90.62 亿元和97.98 亿元;净资产分别为38.42亿元、48.78亿元和55.30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陆家嘴信托母公司2020年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9.36亿元,净利润为11.52亿元,总资产为94.48亿元,净资产为66.7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陆家嘴信托,陆家嘴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及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为风险适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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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购买信托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需要,本次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3,059,591,244.85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63%,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购买的信托产品为非保本收益型,按准则规定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信托产品为房地产开发贷,房地产开发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影响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表决结果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毕铃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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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总理财额度包括按余额管理银行理财产品审批的额度16亿元,以及按每个单项信托产品审批的购买金额计入额度5亿元。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