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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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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以来,疫情形势起伏不定,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控持续加剧,公司继续推动业务结构调整并坚持创新,通过降费减负、优化资产结构等措施以应对不利变化对公司经营及部分资产质量产生的影响。除加强资金储备导致公司财务费用上升外,公司结合不利变化并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主要如下:

1、公司对目前客户的运营情况和未来偿债能力进行整体信用风险评估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确认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对于个别2020年度履约能力存在明显不确定性的应收款项,通过综合评估客户的资产状况、履约能力后,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2、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金融项目,成都新成国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寓项目融资出现困难,开发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后续开发销售难度较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成都商业公寓市场变化,根据抵押物价值、合同约定以及项目的开发进展综合评估后,公司拟对该工程金融项目的部分本息计提减值准备。

3、公司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出现不同程度下滑。经公司审慎测试估算,拟对上述三家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最终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评估审计后确定。

4、上海荣欣装潢有限公司、陈国宏未能如期向公司支付第二期上海荣欣装潢设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基于上海荣欣装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及其信用状况以及陈国宏已被列为失信人,公司对前述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扣除预计可收回金额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4年5月15日,经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柏森”、“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及其自然人股东陆宁、胡宝戟、杨堂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陆宁持有的南京柏森60%股权,股权转让款为15,480万元。陆宁、胡宝戟、杨堂富三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期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1,270万元,另承诺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的累计收现比不低于75%。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披露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南京柏森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完成的净利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指标。公司(下称丁方)于2017年12月13日与南京柏森(下称目标公司)及其自然人股东陆宁(下称甲方)、胡宝戟(下称乙方)、杨堂富(下称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各方一致确认,在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应完成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1,270万元,目标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5,309万元,差额为5,961万元。就上述差额,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甲方以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10%的股权(对应南京柏森净资产1,462万元)转让给丁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于2018年1月22日前向目标公司支付差额利润4,500万元。

2、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办理股权过户登记,则每逾期一日按5,000元向丁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丁方配合甲方完成甲方购买的广田集团股票解禁事宜,使甲方持有的广田集团股票恢复到可流通状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陆宁已将其持有的南京柏森的10%股权转让给广田集团,并于2017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陆宁已向南京柏森支付了补偿款2,100万元,目前,尚有补偿款2,400万元未支付。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陆宁尚持有公司股票共5,216,937股,全部为限售股。南京柏森已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陆宁支付业绩补偿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相关司法程序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业绩补偿款及违约金的支付情况,并根据业绩补偿完成情况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份5,216,937股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