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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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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陈夏鑫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1-00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陈夏鑫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71,简称为:百大收购;

●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2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1日和2021年3月2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为陈夏鑫向百大集团除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陈桂花和陈夏鑫以外的其他全部已上市流通股发出的全面要约。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人:陈夏鑫

2、被收购公司名称: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4、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865

5、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10,922,266股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7.46元/股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目的系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百大集团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2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1日和2021年3月2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71

2、申报价格:7.46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2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1日和2021年3月2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4、申请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股票停牌期间,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

流动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预受要约的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过传真《要约收购履约资金划付申请表》的方式通知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业务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2、要约收购的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3、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五、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

2、股票停牌期间,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