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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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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677,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曾于2020年9月3日起至2020年10月9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一次大会”)。因参加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而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0月14日发布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就上述事项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同一议案,即《关于修改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2020年9月2日(与首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一致),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2021年2月2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599,999,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1,609,999,000.00份的99.3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599,999,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2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一并披露修改后的《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更新的《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2月更新)》和《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对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修订和更新后的上述材料请登录我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获取。修订后的条款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即2021年2月23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