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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8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吴迪年、刘微芳、吴丹、吴飞美采用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滕用庄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吴迪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2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滕用庄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具体提案内容如下:

公司对原激励方案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进行修订,并对草案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2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拟对原激励计划草案部分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提请董事会审议取消原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2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8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修订后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

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定于2021年3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2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滕用庄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滕用庄先生为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规定。2021年2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公司拟对原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取消原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除上述提案的调整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现对2021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补充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做出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和取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上午9:15一 9:25,9:30一11:30 和 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日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上述议案均需要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四)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1年3月4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年3月4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8

联系人:张颖娟、程海敏

联系电话:0591-88202235

联系传真:0591-8820223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2 投票简称:海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 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3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微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aixin Foods Co., Ltd.

(3)设立日期:2005年4月22日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5)股票上市时间:2012年10月11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海欣食品

(8)股票代码:002702

(9)法定代表人:滕用庄

(10)董事会秘书:张颖娟

(11)公司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12)邮政编码:350008

(13)联系电话:0591-88202235

(14)传真:0591-88202231

(15)互联网地址:www.haixinfoods.com

(16)电子信箱:zhangyingjuan@tengxinfoods.com.cn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微芳,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微芳,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丰源和普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1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出席了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3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4日的(每日 9:00-12:00、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

收件人:海欣食品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91-88202235

传真:0591-88202231

邮政编码:3500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刘微芳

2021年2月23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暨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修订前: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5.10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1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一致。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董事会决议日收盘价的75%,即每份5.10元。

修订后: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5.88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8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一致。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75%:

1、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7.18元/股;

2、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7.83元/股。

除涉及行权价格的部分进行了修订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与上述表述相关的部分内容已做出同步修订,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