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2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股份506,46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0%;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后,北京东嘉累计质押股份354,508,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70%,占公司总股本的31.15%。

●北京东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贵州燃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北京东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021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东嘉通知,获悉北京东嘉将原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44,000,220股办理了质押展期,并办理了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北京东嘉于2018年1月22日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80,000,000股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月22日,回购交易日为2021年1月19日。2019年4月15日,北京东嘉将上述股份中的25,714,2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2019年4月18日,北京东嘉将上述股份中的51,428,5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剩余质押102,857,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05)、〈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05)、〈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07))。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完成后,北京东嘉上述质押剩余的102,857,300股相应增加至144,000,220股。

2021年2月22日,北京东嘉将上述质押剩余的144,000,220股进行展期,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质押展期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东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北京东嘉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89,508,0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16%,占公司总股本的24.44%,对应融资余额为82,500万元;北京东嘉未来一年内无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质押股份数。

北京东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北京东嘉亦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北京东嘉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后续出现风险,北京东嘉及实际控制人刘江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