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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1-003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倍加洁日化”)收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同意倍加洁日化进行牙膏单元类产品生产,具体详情如下:

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60545492E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质量负责人:陈文君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苏妆20210011

许可项目:牙膏单元(牙膏类)

发证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6年02月17日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为公司及倍加洁日化牙膏产品上市销售、进行商业化生产提供了资质保障,有利于公司口腔护理大健康的战略布局实施。 本次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牙膏的生产、销售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1-004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5,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53号《关于核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0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80,000,000股,并于 2018 年 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059,股票简称:倍加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张文生、扬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竟成”)、扬州和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和成”),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000,000 股,将于 2021 年3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0,000,000股。

2、2019年5月14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共计20,000,000股。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80,000,000股变更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2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5,00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倍加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文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与扬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扬州和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发行人股票比例合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5%,且股票减持不影响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2、公司股东扬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扬州和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张文生与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发行人股票比例合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5%,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张文生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2018年6月21日,因原保荐代表人顾培培工作变动,为保持持续督导工作的持续性,广发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王旻辰接替顾培培先生的工作。

2019年10月25日,因原保荐代表人王旻辰工作变动,广发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黄璐叶丹接替王旻辰先生的工作,此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吴广斌先生和黄璐叶丹女士。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倍加洁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倍加洁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5,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