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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新兴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和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2021-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证券”)协商一致,浙商证券将于2021年2月24日起,开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

一、适用基金如下:

二、费率优惠活动

1.投资者通过浙商证券申购本基金,申购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浙商证券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浙商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浙商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基金定投业务说明

自2021年2月24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浙商证券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1.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浙商证券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浙商证券的最新规定。

2. 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3.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 交易确认

本基金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浙商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浙商证券申、认购业务的费用,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浙商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浙商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 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