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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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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2021-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08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因公司会计政策变更,2019年已根据重述后的相关数据披露。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95 亿元,较上年增长 26.5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3 亿元,较上年增长 92.25%;基本每股收益0.64元,较上年增长77.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2%,较上年增加3.5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额为 457.49亿元,较年初增长 2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49.93亿元,较年初增长 25.40%。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光伏行业整体景气度较好,领先企业综合优势进一步凸显,行业市场份额持续向领先企业集聚。公司凭借领先的创新能力和产品优势,借助全球化布局及先进产能规模化优势,使得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快速发展,实现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得益于长期推进全球化和品牌战略,公司全球销售和服务能力领先,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高毛利地区的光伏组件业务销售增长显著,对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做出较大贡献。

(二)变动幅度达 30%以上指标的说明

(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增长 74.35%、64.85%、92.25%、85.76%,主要为公司光伏组件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公司海外高毛利地区的光伏组件业务增长显著。

(2)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增长 77.78%,主要为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2月 24 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09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高纪凡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陆顺祥、朱意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