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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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1-00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2月22日

● 授予登记数量:首次授予部分为2925.4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674.60万份

● 授予登记人数:首次授予部分为275人,预留授予部分为62人

● 期权简称:爱旭股份期权

● 期权代码(分四次行权):

首次授予部分分别为0000000637、0000000638、0000000639、0000000640

预留授予部分分别为0000000641、0000000642、0000000643、000000064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旭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1年2月22日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变更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6日,公司在内部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0-023)。

4、2020年3月12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5、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6、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0年5月15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授予2,925.40万份股票期权,分四期行权;期权的授予日期:2020年3月27日;授予人数:275人,期权的行权价格:11.22元/股。2020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

8、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8)。

9、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对应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股票期权变更登记的说明

根据2021年1月1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对应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除上述行权期间调整外,相关各期行权比例不做调整,行权比例仍为每期25%。

三、本次股票期权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期权名称:爱旭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四次行权):0000000637、0000000638、0000000639、0000000640

3、股票期权变更登记完成日:2021年2月22日

4、授予登记数量:2,925.40万份

5、授予登记人数:275人

(二)预留授予部分:

1、期权名称:爱旭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四次行权):0000000641、0000000642、0000000643、0000000644

3、股票期权变更登记完成日:2021年2月22日

4、授予登记数量:674.60万份

5、授予登记人数:62人

四、本次变更登记的激励对象及授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登记的内容不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并登记的权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与2020年3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预留授予部分与2020年12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