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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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1-018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圣亚”或“公司”)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于2021年2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子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系临时紧急会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要求。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的议案》

2018年8月31日大白鲸海岸城(营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项目公司”)在营口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办理项目贷款5亿元,贷款期限8年,截至目前已使用1.81亿元,该笔贷款截至2021年2月21日已产生逾期利息1350万元(含复利及罚息)。因公司为营口项目公司承担了连带责任担保,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上述逾期贷款利息。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该笔还款其中1050万元由公司向毛崴先生借款,300万元由公司自筹。2021年2月26日,公司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毛崴先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050万元,借款期限180天,年利率为5%。公司无需对上述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且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和资金情况提前还款或者向毛崴先生申请展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大连圣亚关于接受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崴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1-019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2月26日,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毛崴先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050万元,借款期限180天,财务资助费年利率为5%;

● 公司无需对上述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担保,公司可以向毛崴先生申请提前还款或展期;

● 过去12个月公司已接受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的金额为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毛崴先生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累计为1550万元。

●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8月31日大白鲸海岸城(营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项目公司”)在营口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办理项目贷款5亿元,贷款期限8年,截至目前已使用1.81亿元,该笔贷款截至2021年2月21日已产生逾期利息1350万元(含复利及罚息)。因公司为营口项目公司承担了连带责任担保,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上述逾期贷款利息。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该笔还款其中1050万元由公司向毛崴先生借款,300万元由公司自筹。2021年2月26日,公司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毛崴先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050万元,借款期限180天,年利率为5%。公司无需对上述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且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和资金情况提前还款或者向毛崴先生申请展期。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过去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2月9日接受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毛崴先生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累计为15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毛崴先生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毛崴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毛崴,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学士学历。历任浙江省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科员、浙江君鉴律师事务所顾问、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出借方):毛崴

乙方(借款方):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人民币1050万元整(大写:壹仟零伍拾万元整)。

2.借款期限:180天,以甲方实际支付借款之日起算。

3.利率:自甲方提供借款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偿还之日止,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利息,年利率为5%。逾期未还的,逾期年利率为8%。

4.借款用途:由于乙方为持股80%的大白鲸海岸城(营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且该公司欠营口银行贷款利息1050万元,已逾期90日,须于2月28日前偿还,否则将导致公司承担1.9亿元涉诉风险。本次借款将用于偿还营口银行的贷款利息,防止乙方承担因营口项目公司违约导致的连带保证责任。

5.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之日乙方一次性还本付息,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乙方提前还款的,甲方无任何异议,利息按照借款日期及本协议约定的利率计算。付息前,甲方应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6.其他:乙方不对本次借款提供任何担保,可以向甲方申请展期。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此项财务资助用于偿付银行贷款利息。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该项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财务资助事宜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崴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目的是支持公司的经营,此项财务资助用于偿付银行贷款利息。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该项财务资助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