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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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
参与组建中新苏滁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2021-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4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

参与组建中新苏滁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新苏滁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滁产业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苏滁”)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组建苏滁产业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2亿元,出资比例不超过20%且不为第一大出资人。

● 投资领域: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营养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苏滁高新区内相关主导产业为主。

● 风险提示:目前苏滁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合伙人有待招标确定,具体合同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苏滁产业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中新苏滁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组建苏滁产业基金,以投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营养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苏滁高新区内相关主导产业为主。基金目标规模不低于10亿元,中新苏滁拟认缴出资不超过2亿元,出资比例不超过20%且不为第一大出资人。

(二) 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新苏滁参与组建苏滁产业基金的议案》。

(三)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中新苏滁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有待招标确定。基金管理人有待招标确定。

4.基金目标规模:不低于10亿元。

5.出资安排:中新苏滁认缴出资不超过2亿元,出资比例不超过20%且不为第一大出资人。

6.投资领域: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营养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苏滁高新区内相关主导产业。

7.投资规模限制: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认缴出资总额的120%。

8.存续期限:有待后续与中标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商榷确定。

9.管理模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设置投资决策

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苏滁产业基金的投资事宜(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10.收益分配:1)返还中新苏滁的累计实缴出资额;2)如有剩余,支付中新苏滁优先回报,直至中新苏滁根据上述第1)项累计获得的分配额按照单利4%/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总回报;3)如有剩余,分配其他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4)如有剩余,分配其他合伙人的优先回报,直至其他合伙人根据上述第3)项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达到按照单利4%/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总回报;5)如有剩余,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比例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分配达到各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的3倍;6)如有剩余,进行二八分配,20%归于普通合伙人,80%归于有限合伙人。

11.退出机制:1)被投企业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后,出售股票退出;2)直接出让被投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退出;3)被投企业解散、清算后,分配被投企业财产。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能力,可为集团在各合作区进行产业闭环积累实操经验,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苏滁产业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苏滁产业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