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4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丽莎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田云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茜女士出席了会议;常务副总裁邱高鹏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坤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佳辛、刘沛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