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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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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2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部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张翼飞、杨庆华、张俊、周运兰、朱岩、黄滨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喻正昕、财务总监王海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3、4、5、6、7、9、10。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许国栋、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李彩斌、李根柱、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吕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