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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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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1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志周合道”,原“宁波志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4,96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41,645.06万股的比例为8.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安徽志周合道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2019年3月12日,公司股东安徽志周合道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9,8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1月30日解除限售)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志周合道的通知,获悉安徽志周合道于2021年3月11日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80万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1、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经与安徽志周合道确认,本次安徽志周合道解除质押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并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志周合道持有公司股份34,96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安徽志周合道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建琪先生、陆家华女士、蒋晓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安徽志周合道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7,712,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9%,上述股东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